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劉姓男子去年5月份透天厝出租套房樓梯間撿到一串鑰匙,在各樓層一間一間地開,確認該鑰匙是住在他對面的19歲女大生,便趁著半夜闖入,不顧女大生哭訴「我還是處女、我不會報警、不要強暴我」,仍以手指性侵奪走他的初夜,劉男遭逮後,被高雄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刑9年。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有竊盜前科的劉男,去年5月在某透天厝隔間出租套房的樓梯間拾獲一串房門鑰匙,便在各樓層間一一測試,確認鑰匙為住在對面的19歲女大生所有。
6月2日凌晨4時許,劉男以鑰匙開啟女大生房門,因被害人鑰匙遺失後,擔心遭歹徒入侵,便以其他家具堵在房門前,門鎖被打開的聲響,驚醒被害人到房門口質問「你要幹嘛?」
豈料,劉男入房後強壓女大生,被害人哭訴哀求「我還是處女、我不會報警、不要強暴我」,劉男才問「可否用手指?」女大生為保全性命勉強答應,遭劉男以手指指姦奪去初夜;女大生直到劉男逞慾後離開房間,才向警方報案,後續將他逮到後,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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