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準台大校長、中研院士管中閔除了在校任講座教授外,也是台灣大哥大的獨立董事,按台大規定,就任校長,必須解除一切營利事業職務。媒體求證後發現管中閔在當選校長隔日,就已向台哥大請辭獨董職務,且辭卸所有營利基金會董事職務。
▲準台大校長管中閔。(圖/中央社)
根據《聯合報》報導,管中閔以3票之差,成功當選台大校長,但台大遴選委員之一是台哥大副董蔡明興,因此質疑台大校長遴選作業未做好「利益迴避」。
但台大遴選委員委員會昨(11)日發出聲明表示,投票過程皆採無記名,任一委員投票意向皆屬臆測,且依據作業細則第9條,「遴選委員不得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是有學位論文指導關係」,蔡明興並沒有違反規定。
另外,對於任職台灣大哥大公司獨立董事爭議,管中閔昨天也透過辦公室發聲明表示,接任校長前,依規辭卸一切營利事業職務,包括所屬學會理事長與所有非營利基金會董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