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地方自治首例,以現任立委遞補縣議員,花蓮縣前議員楊德金因涉貪汙遭解職,經法院判決褫奪公權,中選會召開委員會決定,將由最高票落選人,現任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遞補,並公告為花蓮縣議會第18屆議員。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圖/記者林敬旻攝影)
楊德金因貪汙判刑確定,遭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解除議員職權,而當時高潞‧以用‧巴魕剌得票2230票,為該選區最高票落選人,依法符合遞補資格。中選會今(16)日召開委員會討論,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地方民代若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者,或當選人遭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情況下,其缺額將由最高票落選人依序遞補。
中選會表示,高潞‧以用‧巴魕剌為現任不分區立委,與內政部討論商確後,遞補人員得票數如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定遞補之要件及得票數最低門檻,即具遞補資格,這也將是我國立委遞補當選縣議員的首例。
消息發布後,據《蘋果日報》報導,立委高潞‧以用表示「不管是議員、立委,都是選民一票一票投出來,她謹記在心,感謝鄉親的厚愛;她已擔任立委兩年,對選民的服務都不會變,會在目前的位子替花蓮的鄉親服務。」選擇繼續當立委服務大眾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