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想在交友網站遇見另一半,可得當心是否會人財兩失!一名傅姓女子4年前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上,以結婚為前提和陳姓男子提出交往,兩人交往後,傅女慫恿陳男以放款賺取利息,陳男不疑有她,前後共拿出68萬元借給和傅女同夥的任姓男子,但事後陳男不但拿不回借款,還遭對方否認借款一事,造成人財兩失。目前雙方已同意和解,傅女和任男也返還詐取錢財,因此法院從輕量刑,依詐欺罪判傅女與任男一年徒刑,傅女緩刑4年。
▲上網示意圖/非新聞照片
傅女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結識想交女朋友的陳男,傅女在聊天過程中,不斷試探陳男的經濟狀況及收入,發現陳男頗具資力,便聲稱想以結婚為前提進行交往。
交往後,陳女利用女友關係讓陳男放鬆警戒,不斷慫恿他利用放款賺取利息,還表示自己認識一位從事機械採購的任姓男子,對方急需資金周轉,任男還配合演出與陳男見面,並以欠款為由,前後向陳男借取19萬4000元及48萬5000元,合計共約68萬元。但事後陳男只收到聲稱是利息的6000元,且傅女和任男均否認借錢一事,陳男才恍然知曉自己被騙了。
雖然兩人犯行明確,但目前雙方已同意和解,傅女和任男已返回詐取的錢財,並同意賠償80萬元(已給付70萬元,其餘10萬元分期),因此法院從輕量刑,依詐欺罪判傅女與同夥的任姓男子一年徒刑,傅女緩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