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20多歲女子去年和朋友去KTV唱歌,結果不勝酒力醉倒,醒來卻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躺在旅館床上,旁邊還睡著兩名男姓友人,憤而控告2男性侵,但台北地檢署調閱監視器後,卻發現女子進入旅館時意識清醒,還叫其中一名男子付房錢,認定2男罪證不足,昨(1)日將2男不起訴。
▲ 示意圖/pixabay
女子宣稱自己在KTV喝醉,醒來卻發現自己躺在兩名裸男之間,才會認為自己被性侵,卻被監視器畫面「打臉」,因為女子進旅館時,意識相當清楚,並沒有呈現酒醉狀態,看完監視器畫面後,就決定撤告,但由於性侵屬於公訴罪,兩名男子仍被警方約談。
兩名男子皆表示,是女子在KTV主動約兩人玩3P,才會一起到旅館開房間,其中一人還付了1800元的房錢,2人「大戰」完便睡在旅館,想不到一覺醒來卻被告性侵。由於女方進旅館時神智清醒,並無酒醉,檢方因此判定3人為合意性交,將2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