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有肢體障礙、智能不佳化名小美的女子,因為祖母住院,父親請她在醫院照顧祖母,但父親認為小美疏於照顧祖母,將她責罵一頓,還趕走她,小美找上同時間在醫院住院的林男訴苦,沒想到,林男趁機帶小美外出「開房間性交」,事後林男被控性侵。但開庭時,小美卻翻盤說,「教他戴保險套做愛才不會生小孩」。台南高分院法官認定性侵罪證不足,判林男無罪。
▲驚!身障女醫院顧嬤顧到被病患帶去「開房間」。(圖/翻攝pixabay)
小美被爸爸責罵後,跑到醫院一樓蹲在地上哭,照顧祖母期間認識的林男路過,即稱可帶她去買蛋塔、騎機車出遊,兩個人出發後,到隔天清晨一點左右,林男載小美到旅社「開房間」,林男一進房,就脫光小美身上衣物,性交得逞。直到早上五點,林男才載小美回醫院。事後林男被告性侵。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二審的法官找來旅社員工作證,員工表示,當天小美被林男帶去開房間時,態度自然。而兩個人在房間裡也沒傳出吵架、打鬧的奇怪聲音。再加上小美坦言,自己沒有拒絕跟對方做愛做的事,甚至說:「要求林男戴保險套才能做愛」。更自曝高中時,老師上課教性知識時,她就知道男方射精到女方體內會生小孩。自己在19、20歲時就與前男友有性經驗,知道性交的意義與知識。法官據此認定,林男並沒有使用暴力行為與小美性交,判他無罪。檢察官還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