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愛不到就出爛招!嘉義一名20多歲的陳姓男子,為了增進與女性友人小美(化名)的情誼,前年7月竟然偷偷將安眠藥摻進超商買來的抹茶拿鐵中,接著趁小美昏睡之際性侵得逞,台南高分院最後判陳男3年6個月徒刑,不予緩刑。
▲小美慘遭友人陳男下藥性侵。(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2016年7月30日深夜,陳男先到嘉義市一間超商買抹茶拿鐵,接著將安眠藥摻入拿鐵中,帶進小美房間聊天,想要增進雙方感情,小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飲料全部喝光光,之後便陷入昏睡。7月31日晚間8點,陳男見小美持續昏睡,確認已失去意識,突然色心大起,強行脫去小美衣物,對她性侵得逞。
陳男性侵過程中,小美因疼痛醒來,她發現不只自己衣物被脫光光,還看到陳男生殖器外露,驚覺自己被性侵,馬上叫對方離開房間,之後便報警處理。
陳男事後向警方坦承犯行,不過他辯稱,以為自己買的是買春藥,而買春藥是為了增進與小美的男女關係,但性侵當下小美確實意識不清醒。雖然事後陳男與女方達成和解,但法院最後還是判他3年6個月徒刑,不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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