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已結婚10多年的游姓男子,與國中女同學交往密切,疑似有曖昧關係,去年初女同學傳訊息游:「我要好好的思考幾天,你不必來找我!我們的感情結束吧!欠你的情來世再還吧!」這則簡被游的女兒發現,妻子追問時,他氣得離家,念高中的兒子傳訊息給父親:「爸…請你清醒清醒,誰才是你這一輩子該珍惜的人?」,一句話點醒父親,返家和妻子和好,但仍持續和女同學往來,妻子氣得訴請損害賠償。
▲兒子一句話點醒游姓男子返家與妻子和好。(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法院審理時,游和女同學都否認偷情,聲稱只是昔日同學的情誼而互相關懷和往來,沒有男女私情;法官審理後認為,女方用「欠你的情來世再還」等用語,可知2人已交往發生男女感情,且已投入一定的感情基礎,才會提及今生來世的約定,且游妻多次拍到丈夫到女同學租屋處,因此認定已侵害游妻婚權,判游和女同學連帶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