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婆媳戰場無所不在,還沒嫁進門也要小心!台中一名新娘要求新郎在迎娶時,包2個6000元大紅包給岳父、岳母感謝養育之恩,消息傳到婆婆耳裡一段良緣秒變孽緣,雙方開始產生一連串不愉快,結婚不到一個月新娘就後悔想離婚,甚至偷偷離家出走,最終雙方鬧上法院,二審判女方歸還36萬聘金,全案定讞。
台中這對新人兩人都姓張,相戀7個月後,決定選在2016年5月底完婚。婚禮前2天,張女要求張男包2個6000元紅包給岳父、岳母以感謝兩人養育之恩,張男允諾後回家講出來,婆婆得知後整個氣炸,認為張女家一直在討錢,因此婚禮當天始終擺臭臉、拒絕跟親家任何人說話,讓張女媽媽覺得很沒面子,同樣積怨在心。
沒多久後,張男提出離婚訴訟,他認為張女根本無心結婚,因此提告要求女方歸還聘金、結婚花費等金額,以及30萬精神撫慰金,共計87萬9300元。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張男告訴法官,岳母在歸寧宴上一直抱怨他媽媽婚禮擺臭臉,還詛咒他媽「沒有好結果」,張女在一旁頻頻點頭稱是;回到家後,他媽媽為了這件事想離家出走,張女也無動於衷。張男說,婚後張女不斷表示自己不適合婚姻生活,還說願意歸還聘金結束婚姻,甚至在結婚未滿1個月時,假借購物名義離家出走,2天後才傳LINE給他媽媽說想解除婚約,種種行為讓他很灰心。
張女則反控,自從婆婆得知老公包了2個大紅包,對她態度180度大轉變,婚禮前一天她將生活用品搬去婆家時,婆婆態度極差、講話很不客氣,對她愛理不理甚至摔茶盤,讓她心裡很受傷;且老公婚後都不帶她去辦理登記結婚,痛批張男「簡直是藉結婚之名,行召妓2個月之實」,並澄清媽媽沒有詛咒婆婆,只是不開心。
法院一審判決張女勝訴,認為張女有認真履行結婚義務,像是婚後搬到張男家住,幫忙家務,還在張男家開設的鎖匙店上班幫忙,且雙方有夫妻之實;不過2017年暑假,二審法官認為既然雙方有意解除婚約,且尚未辦理結婚登記,就順了雙方心願,但張男求償近88萬無法如願,只能討回36萬元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