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洛杉磯去年發生一起員警與民眾的衝突事件,衝突中該名員警不僅動手,更在未遵守開槍前的標準流程下對地鳴槍,雖然該事件檢方日前裁定不以任何罪名起訴該員警,但洛杉磯警察委員會在本周二則表示,該警員的行為有違紀律,可能會對他進行懲處。
▲圖/翻攝自YouTube
據綜合外媒報導,去年2月21日,於美國洛杉磯安納罕市(Anaheim),一群十幾歲的青少年在外因踩踏到員警弗格森(Kevin Ferguson)住家的草坪,雙方爆發口角,其中一名少年想幫友人出頭,當時向弗格森表示說要「告你」(sue you),但弗格森聽成「射你」(shoot you),情緒激動下要逮捕對方,場面瞬間失控,最後弗格森抓住嗆聲的少年,並對地鳴槍,現場十多名男女急忙逃竄。
該起事件經洛杉磯警察委員會調查,認為弗格森並未遵守開槍前的標準流程,其中包括當時沒有試著緩和現場緊張的情況,或是打回屋內、報警等等,反而是先與對方起衝突,甚至最後拔槍,僅管弗格森表示自己鳴槍是「為了警告」,但委員會則認為現場情況並未嚴重到需要這麼做,此案將由局長貝克(Charlie Beck)決定是否裁罰及其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