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30多歲已婚的林姓工程師於2015年間,上網認識一名二十多歲的正妹,隨後便展開熱烈追求,還跟妻子離婚再和正妹結婚,不料,婚後他卻時常要求對方拍攝性愛影片,嚇得她離家出走,工程師卻傳送性愛影片威脅要公布,正妹不堪其擾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依恐嚇罪起訴林男。
▲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攝影者Victor, flickr CC License
正妹指控,兩人從交往期間,她就常常受不了對方要求拍攝性愛或是自慰影片,原本想要跟對方分手,但林男卻以公布影片為由逼婚,2016年間兩人才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直到婚後兩人也常常發生爭執,她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對方卻傳訊息揚言傳送私密照給親友,還將正妹的裸照上傳到LINE的相簿中,威脅稱「我一定會去公布一切」、「我就是豁出去」等語。
檢方開庭時,工程師坦承傳送訊息和裸照,但否認此舉是要恐嚇正妹,檢方認為,工程師以裸照要脅正妹,讓對方心生畏懼,已構成恐嚇罪,將工程師起訴。此外,正妹也指控,兩人結婚時是自行偽造簽署證人的名字,強調「婚姻根本不合法」,法官傳喚證人出庭,該名親友也強調,自己不知道兩人結婚一事,因此法官據此判決兩人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