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1999年成立的1111人力銀行,12年前在對手104人力銀行不知情的情況下,竊取了8萬筆求職者資料,104察覺到資料被異常下載,立即報警,而1111一開始辯稱只有取2萬筆資料,並無營利用途。今(11)日最高法院判決104勝訴,1111需賠償211萬7800元定讞。
12年前,經營1111人力銀行的全球華人公司,要求1111增加高學歷求職者履歷的數量,當時的工程師鄭姓男子等4人,竟以暴力破解方式侵入104網站,到VIP客戶專屬付費查詢的頁面非法下載,從2002年8月至12月,就取得104資料庫內的8萬筆資料。雖1111辯稱只有取2萬筆履歷資料,但法官查出確實是竊取了8萬筆。最後,法院判決總賠償金為283萬7800元,工程師鄭姓男子等4人已經與104達成和解,4人各賠償18萬元,而1111判賠104人力銀行金額為211萬元。(整理:實習編輯施郁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