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大樂透去年11月7日開獎,獎落嘉義市,「一注獨得」頭獎3.92億元,不過這張彩券由兩名友人集資購買,其中一人領獎時,先被扣所得稅20%,但他沒向國稅局報備,當他將一半獎金分給友人時,又被扣了2000多萬贈與稅。
▲與友人合資得到大樂透頭獎。(示意圖/資料照)
嘉義市去年開出一注獨得大樂透,頭獎獎金高達3.92億元,據了解,得獎者與友人合資購買,他代表領取頭獎獎金時,要台彩把一半將金分給友人,但他事前沒報備,且金額超過220萬贈與稅課徵門檻,因此他還要再繳贈與稅,高達2000多萬元。
國稅局嘉義市分局長林啟智表示,很多民眾會認為「一定不會是我」,或者不曉得稅法,因此沒向國稅局「報備」集資買彩券,如果真的中了大獎,獎金就得要被扣贈與稅。
因此建議民眾若要集資買彩券,可以將彩券影印好,於空白處寫上集資者個資,將資料送到國稅局,不過彩券發行至今,都還沒有中大獎者事先「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