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靖暄、吳文昌/台北報導
百貨公司經常可以看到某些櫃點時常更換,其實這種就叫做「快閃店」。快閃店通常租約不長,賺的也不單單是營利,最重要的是宣傳!像是台北菜市場旁有名的60年老店泡泡冰,現在居然走進百貨公司設點。快閃兩個月租金就要15萬元起跳,但是業者強調,利潤不是最重要,宣傳老店才是最大賣點。
百香果醬加煉乳,搭配片片像雪花般的碎冰,老闆的手不停攪拌,雪白的冰慢慢變成鮮黃,一杯酸甜的百香果泡泡冰就完成。夏天消暑吃冰,整家店消費者絡繹不絕,現在這種傳統店家所製作的冰,百貨公司裡也吃得到。
走進百貨商場的美食街,小小櫃位就選在人潮來往最多的手扶梯旁邊。黃金櫃點一個月租金最少都要7萬5,快閃設點兩個月就要15萬起跳,租金真的不便宜。
比一比,和總店的泡泡冰價錢一樣,份量也差不多,但鳳梨、芋頭和雞蛋牛奶口味在百貨裡通通吃不到。營業額也只有總店10分之1,一個月最少都要賣5000杯才會回本。
業者張振銘表示,「像百貨公司的話,會比較吸引到年輕人,然後像我們這邊的話,因為菜市場隔壁,可能媽媽跟買菜的菜籃族會比較多。」業者利用百貨公司做宣傳,拓展不同年齡層,百貨設點利潤不是最大目的,快閃帶來的宣傳效益才是最大賣點。(整理:實習編輯劉彥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