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華盛頓28日電)「台灣旅行法」今天在美國參議院院會無異議通過,將送白宮交由總統簽字後生效。這項法案鼓勵台美所有層級官員互訪,對台美關係是一大進展。
▲參議院通過「台灣關係法」。(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台灣旅行法」(HR535)明確指出,美國國會認為「台灣關係法」制定以來,美國對台灣高層官員訪美的自我設限,讓美台始終缺乏有效溝通,阻礙雙方關係發展,「美國政策理應促進美國與台灣間所有層級的官員互訪」。
美國與中華民國1979年起維持非官方關係後,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與國防部長至今無法訪問華府;而美國過去派閣員訪台,會避開敏感的國防與外交官員,多以商務、教育部門的交流為主。這項草案有望讓台、美間多年來低調且受限的高層級官員互訪解禁。
由於今天通過的「台灣旅行法」是直接採用眾議院版本,不需再經參眾兩院協商新版本,法案將直接送交白宮,在總統川普簽字後正式立法。對此,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表示,感謝美國許多台灣友人的支持與善意,駐美代表處將繼續就台美合作議題,與美方密切溝通,推進雙方共同的價值理念與互惠利益。
積極推動法案過關的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會長郭正光表示,今天對所有的台美人和台灣人民來說,是美好的一天。他指出,這將破除台灣高層官員,包括總統蔡英文前往華府訪問的障礙。
2017年的5月4日,台灣旅行法在參議院由參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 、布朗(Sherrod Brown)、殷荷菲(Jim Inhofe)、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賈德納(Cory Gardner),與皮特斯(Gary Peters)共同提出。
眾議院版本的台灣旅行法由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薛曼(Brad Sherman),和外交委員會主席羅艾斯(Ed Royce)在2017年1月13日共同提出。該法案在今年1月9日在眾院無異議通過時,共有81位眾議員的連署支持。
「台灣旅行法」獲得美國參議院院會無異議通過,未來發展的關鍵仍在於行政部門對美中台關係的考量,如何有效落實,應為觀察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