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姚姓男子,以每次交易1000元為代價,專門仲介女子在其經營的養生館進行色情服務,被警方當場查獲。桃園地方法院依妨害風化判他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據了解,姚男在桃園中壢開設養生館,專門仲介女子進行色情服務,每次收費1000元,再和小姐4:6分帳;他還將店內分為4個等級收費,吸引更多尋芳客上門。
▲養生館進行色情服務,被警方當場查獲。(圖/示意圖/資料照)
員警於2016年1月25日,偽裝尋芳客上門並支付1000元,經姚男帶領後上樓進入3號包廂,由陳姓女子進行按摩服務。陳女按了20分鐘後,詢問「那幫你弄舒服好嗎」,便將員警的褲子脫下,以潤滑油塗抹對方的生殖器,準備進行色情服務,而員警也在此時表明身分,通知支援進行臨檢。陳女證稱,她沒有進行色情服務,是幫員警按摩大腿,不小心碰到生殖器;後又改口說,是對方沒有穿短褲,在按摩大腿後,才想順便按摩生殖器。姚男則辯稱,他當天只是幫忙櫃台代班,並不知道上面有在進行色情服務。
不過,據另名當天消費的男客證稱,這家養生館本來就是以「做黑」知名,且小姐都「很敢玩」,他進門看到每個按摩女都爆乳又穿短裙,還說「想摸哪都可以」。法官表示,姚男有到樓上的遙控磁扣,上樓後不可能不知道包廂內正在進行色情服務,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詞;另外,按摩女們都穿著暴露又挑逗男客,還沒接受過專業的按麼訓練,認定店家收留女子提供色情服務,因此判姚姓負責人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