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三月天,離婚天?!兒福聯盟近日召開「2018離婚家庭兒少現況檢視報告」記者會指出,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近五年來以三月份的離婚對數最高,光是去年一整年就有54,412離婚對數!
▲圖/翻攝自pixabay
內政部戶政司統計,台灣2013年以來離婚率約2.3‰,與亞洲鄰近各國(韓國、新加坡、日本、香港)相較,台灣離婚率僅次於中國2.8‰,在鄰近亞洲國家中居高不下。而根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統計資料發現,3月份的離婚對數明顯較其他月份高,推測可能是連假長時間相處,婆媳問題或家庭觀念落差等摩擦增加、或是因國人年節傳統上不談離婚,年後才來處理。只是,眼見三月離婚潮來臨,會有多少孩子被迫捲入父母的衝突?
兒福聯盟指出,台灣光是去年一整年就有54,412離婚對數,若以高中以下在學學生單親家庭情形來看,推估目前全台在學生中超過21萬名學生來自離婚單親家庭 (不包含學齡前兒童),此數字相當驚人,然而這些孩子是否能在父母的離婚衝突下全身而退,其權益是否有獲得保障?
兒盟執行秘書黃韻璇表示,當父母的關係開始出現裂痕,孩子可能就開始置身「兩難」的處境。當父母離異後,有些孩子可能被迫長大,要學習照顧自己,見到父母的時間相對變少了……。因此離婚後,父母如何共同分擔親職,如何讓孩子持續擁有父母雙方的愛,值得重視。
兒盟當天也找來二位離婚家庭子女分享自身經驗,分享離婚家庭孩子們的心聲,《爸媽離婚再婚教我的事》作者李可心說,「父母是在我6歲的時候離婚的,雖然那時候年紀小,但我和姐姐都可以感受到爸媽的關係不好,常常需要作雙方的傳聲筒。離婚對小孩影響其實蠻大的,那陣子有時會莫名感到恐懼,當下也沒有可以分享情緒和感受的對象,其實很無助。現在爸媽還是彼此不講話,不過我很感謝爸媽即便分開,還是讓我和一般小孩一樣感受到雙份的愛,就算他們分開還是會愛著我們,因此讓我跟姊姊雖然因為父母離婚,但不會因此沒有安全感!」
國小二年級父母就離婚的黃同學以過來人身分建議離婚的家長:「要讓孩子知道自己有選擇權,父母即使離婚了,也不代表對小孩就沒有責任,就算沒有監護權,還是可以關心探視小孩。」
▲圖/翻攝兒盟粉絲專頁
隨著三月離婚潮的到來,兒盟呼籲希望父母在思考與處理離婚過程中,能更留意孩子,父母關係的改變可能是他們小小世界中的大爆炸,兒盟提出「三要」呼籲,包括:
一、要關心:在決定離合的過程中,父母也要避免在孩子面前批評對方,或讓孩子感受到你不喜歡他跟另一方聯繫。讓孩子了解父母對他們的愛,不會因為父母關係的轉變而改變,給予孩子愛的保證。
二、要支持:不論父母有沒有跟孩子同住,孩子都很希望能繼續見到爸爸或媽媽;為了協助孩子適應新的家庭結構與關係,未同住父母的穩定探視,以及同住父母以開放的態度鼓勵孩子與另一方父母見面,才能讓孩子安心擁有不變動的親子關係。
三、要合作:爭取孩子監護權時不要流於意氣之爭,單方面強佔或搶奪會對孩子心理造成嚴重的傷害,監護權、扶養費及探視權不只是父母的責任,更是孩子的權利,因此需要父母共同合作,討論出最適宜的照顧方式,才是對孩子最好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