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在大陸工作長達12年的呂姓男子,由於老家地震全毀,因此想將母親接至桃園住處同住,但妻子卻向他開口要月付1萬5000元的照顧金,呂男前去大陸工作時,每月還會匯7萬至10萬不等的家用金,但呂妻依然對母親不聞不問,甚至母親已兩度發出病危通知,妻子也全然未知,甚至數落特地返台照顧母親的呂男,讓他相當心寒,訴請離婚。
▲妻子向呂男每月討1萬5千元的照顧金。(示意圖/資料照)
據《自由時報》報導,呂男主張,和妻子結婚隔年就碰上921大地震,台中東勢的老家全毀,因此想將母親接上桃園同住,但愛錢如命的妻子卻在母親和親友面前說,「要住可以,應按月付1萬5000元」,讓他當場相當難堪。2005年至2017年期間,呂男赴大陸工作,收入不錯,每月都會匯7至10萬不等的家用回台,但6年前婆婆因車禍住院並診斷患有輕微失智時,妻子竟漠不關心,讓一片孝心的他,只能立即請辭回台。
呂母去年2月因心肌梗塞住進加護病房,醫院兩度發出病危通知,呂妻也全然不知,讓身在大陸呂男又不得已請辭,返回台中老家照顧母親,但沒想到這樣孝順的行為,卻被妻子責罵「為了你媽竟不去工作」,讓呂男認為妻子對自己的母親毫無孝心,還嗜錢如命,且兩人10多年未有性生活,因此訴請離婚。
▲呂妻從未分擔照顧婆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呂妻表示,自己並非不孝,是因為婚後婆婆對她頗有微詞,擔心獨自探望婆婆會害她不開心,且還有2位女兒可以照顧,生活應該無憂。但高等法院指出,對於妻子不孝,以及只重視他工作賺錢,呂男怨懟甚深,兩人已無法維繫婚姻,判准離婚。(整理:實習編輯朱祖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