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泰筆電、手表未申報挨罰?其實跟觀光客無關!

記者馮珮汶/綜合報導

澄清!有報導稱,若有攜帶筆電、相機、攝影機與手表等有序號的貴重物品從泰國出境,務必要向海關申報,要備妥資料以證明是自用品,否則將依法課稅4倍罰款,甚至恐被處以10年以下的監禁。對此,臉書粉專泰國清邁象指出,這條法令存在已久,但針對的是泰籍民眾,在泰國先出境再入境者,所以跟觀光客無關。

泰國清邁象今(12)天發文指出,最近關於「泰國海關單位公布筆電相機等高價3C產品申報」相關新聞,引起不少討論,清邁象說,關於要不要向泰國海關申報筆電相機等等電子用品這條法令,早早就有了,只是沒有確切執行也只是重提。

▲圖/記者馮珮汶攝

另外,針對的是泰籍民眾,在泰國先出境再入境者,所以跟觀光客無關。也針對所有人持有超過或等值2萬泰銖的免稅商品,「自主性的」需要走紅色申報出關櫃台,向海關申報你的東西是剛剛從免稅店買來的。

一樣的菸酒入境泰國規定1公升的酒類與10包200支的菸類,而且出去機場到上車以前都要是這個量唷,幫別人拿的話有人會追過來找各位認識唷。

每人持一次觀光簽證要帶至少2萬泰銖或等值的貨幣,出境則不能超過5萬泰銖,入出境時加總超過2萬美元,不然必需申報再出入境!以上是規定,實際層面要看天氣情況,如果被逮到別怨天尤人。泰國清邁象也提醒,詳細情況記得到泰國光觀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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