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昨(14)日在環評委員針對「審核修正通過」及「應就變更內容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投票平手下,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投下修正通過一票,全案通過環評。
▲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詹順貴投下關鍵一票通過環評。(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28次會議,會中討論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第一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變更審查結論。
根據開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簡報資料,此次變更機組規模將調降為2部裝置容量60萬瓩的燃煤超超臨界發電機組,海域設施調整為深澳灣。
擔心深澳燃煤電廠擴建案將造成生態衝擊、空氣污染、提高碳排放,環保團體今天也陸續到環保署前抗議,呼籲環評委員應退回此案,不要讓深澳燃煤電廠過關,並要求開發單位審慎思考是否有更好的替代方案。
此外,立法委員李彥秀、林麗嬋等人也現身抗議現場,李彥秀批評,中南部的空污還未改善,深澳燃煤電廠環評過關會讓北部也出現空污問題,深澳電廠一旦擴建,至少可以營運30年,對空污的影響將會更加嚴重。
支持深澳電廠的民眾則認為,只要深澳電廠合乎台灣的環保法規,就應該可以設置,若真的違反法規就該勒令停機,而不是連擴建都不讓它擴建。
環評委員最後採用投票表決,16名委員中,投「審核修正通過」的有8票,投「應就變更內容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也有8票,票數平手。
最後,擔任主席的詹順貴投下「審核修正通過」一票,讓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通過審查,詹順貴表示,深澳電廠是一個環差案,必須拿前後案來比較,比較後計畫確實有比較好。
深澳電廠環差案通過環評,環評會議也附帶要求經濟部應對外公開說明西元2025年的能源佔比燃氣50%、燃煤30%及及再生能源20%目標的逐年配比,並在前述配比路徑下整體考量本案的定位與開發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