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提出31項惠台措施,行政院長賴清德13日上午前往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總質詢,不管是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或是答覆立委相關提問時,都以「中國『對台』的31項措施」來稱呼。據了解,政院指示各單位口徑一致,對外談論相關措施和公文往返時,統一使用「對台」一詞。
▲中國大陸祭出31項惠政措施,行政院長賴清德13日上午在立法院備詢時,均以「中國『對台』的31項措施」來稱呼。(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媒體報導,為了不隨中國「惠台」政策起舞,行政院長賴清德指示政院公文往返時,應改用「對台」說法。不過,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下午對此表示,「賴清德沒有下這個指令」。
政院人士表示,31項措施並沒有真正惠台,例如其中一項為鼓勵台灣人參與大陸扶貧工作,允許台灣人捐錢卻稱為「惠台」,這是名實不符;因此行政院指示各單位口徑一致,對外談論相關措施和公文往返時,,以正視聽,釐清實際上並非惠台的本質。
另外,媒體報導,工程會發文嚴審採購案,以反制大陸對台31項措施一事,工程會澄清,未就大陸對台31項措施發布反制措施,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工程會3月5日發布的解釋令與31項對台措施無關。
工程會表示,3月5日發布解釋令,係針對國防部國防採購室106年12月20日來函詢問涉及國家安全者,機關可否於招標文件逕載明不允許在台陸資廠商參與採購。工程會經通盤檢討後發布上開解釋令,內容為各機關辦理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得於招標文件載明不允許在台陸資廠商參與,並非反制大陸對台31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