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新北報導
住在宜蘭的37歲王姓男子,前年10月開著父親名下的轎車北上,將車停在新北市中和區某停車場後離開,累積了2000多元停車費,卻鑽漏洞規避付錢,竟利用停車場「機車30分鐘內免費」規定鑽漏洞,隨便牽了一輛停在路旁的機車進停車場,取得票卡將汽車開走,害爸爸挨告詐欺,但犯行最後還是曝光,今被新北地檢署起訴。
▲王姓男子繳停車費時鑽漏洞偷牽別人機車繳費,害父親險遭詐欺起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檢察官偵訊時,王父表示車是兒子開的,並提出不在場證明,王男到案也坦承犯行,檢方調查後不起訴處分;另他案偵訊王男時,王男雖頻頻致歉,並表示有意跟對方和解但檢方安排雙方調解後,他又避不見面,最後破局,被依詐欺得利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