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42歲連姓男子透過網路尋找援交,約了一名15歲少女,以3千元價碼相約到桃園某旅館從事性交易,事後遭警方查獲,循線追查找到連男,不過,他卻辯稱「不知道她才15歲,且少女自稱已成年。」最後連男遭送辦,少女到案坦承確實騙了對方,桃園地檢今(16)日判連男不處訴處分。
連男聲稱透過網路找援交,認識這名15歲少女,談好以3千元價碼至桃園某旅館從事性交易。未料,少女事後和其他客人援交被警方查獲,並循線追查找到連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他到案時坦承和少女發生性關係,辯稱「不知道她才15歲,且少女自稱已成年。」對此,少女則表示,出門都會化濃妝,當時確實騙對方自己已經成年,桃園地檢今日予以連男不處訴處分。
▲新聞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翻攝自捷克論壇)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