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日前發生恐怖惡嫂張芳馨殺小姑葉秀鳳並用水泥封屍慘案,而姑嫂爭執的起源在於父母留下的公寓房產,如今葉秀鳳慘遭殺害,而葉又未婚沒有子女,葉的直系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又都已經去世,她留下的房產、積蓄、保險金將由兄弟繼承。
▲殺害小姑的張女遭收押禁見。(圖/資料畫面)
▲張女殺害小姑後將小姑砌成水泥墓塚。(圖/資料畫面)
▲葉家父母親遺留的房產沒想到竟會造成姑嫂不合的原因。(圖/資料畫面)
據了解,葉家父母約20年前買下民安路的公寓,而在葉家父母離世後,該房由葉吉祥、葉秀鳳和葉家小弟共同持有,不過葉秀鳳卻自18歲起便開始負擔該房房貸,姑嫂間更多次為了房產事情起衝突,葉秀鳳認為她長年負擔房貸,自然是這房的女主人,張芳馨卻認為房子是3兄妹共同持有,且大哥應該要分最多,姑嫂心結因家產分不攏而越來越深,最後埋下殺機。
如今葉秀鳳遭大嫂殺害,她留下的財產該由誰繼承?律師林日春指出,葉秀鳳未婚無子,直系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又都已經去世,她留下的房產、積蓄、保險金依民法第1138條第3款規定,將由兄弟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