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駕駛BMW轎車前往劉男開設的維修廠更換機油,但劉男未依原廠指示添加指定的機油,吳女開車後發現引擎有問題提告勝訴,劉男再提上訴,彰化地院仍判劉男需賠新台幣35萬元。
彰化地方法院今(2)日公布判決書,吳女在民國104年10月前往劉男開設的汽車維修廠更換機油,劉男幫吳女更換5W-60係數等級機油,不過,吳女後來發現轎車引擎有鐵屑,把車子開到另一間維修廠更換引擎,吳女認為,劉男未依原廠建議更換10W-60係數等級的機油,於是向法院提告,地院簡易判決判劉男敗訴,劉男不服提上訴。
▲示意圖/資料照
法官審理此案時,劉男主張,2種不同係數的機油,在台灣的氣候下2種機油黏度沒有不同,且吳女在更換機油半年後,到修配廠維修時更換引擎,才認為是機油黏度不足導致引擎受損,如果車子像吳女所說引擎有鐵屑,早就不能開了,認為更換機油和引擎損壞沒有關係。
不過,幫吳女更換引擎的修配廠人員作證指出,BMW轎車引擎蓋上都會標記機油係數,吳女的轎車很明顯的就是要使用10W係數的機油,由於這一型的轎車對於機油黏度要求比較高,他不會建議更換其他係數的機油。
法官認定,吳女的轎車原本就應該更換10W係數的機油,因劉男過失更換不同係數的機油,發生引擎異常,且異常的原因是因為添加錯誤機油而產生鐵屑,可以認定車輛引擎受損與更換機油有因果關係,因此判劉男應賠償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