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賴姓男子,2006年時自稱受人委託,吞下包裝良好的海洛因球,走私進台灣,被判刑15年,好不容易,2016年獲准假釋,沒想到他假釋期間,又酒駕遭逮,被士林地院依簡易判決判刑2個月,換句話說,必須回牢裡把之前剩餘4年多刑度服完,賴男不服上訴,沒想到真的讓他翻盤!合議庭認為,當天賴男酒駕騎車回家,是為了讓老母安心,才冒風險酒駕,酒測值0.27也非高,特例判免刑。
▲警方攔檢酒駕示意圖,與當事案件無關。(圖/資料畫面)
賴男因2006年,受人所託,把裝有海洛因的保險球,塞進肛門,想走私回台,不料被抓,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15年,入監服刑後,原定2021年出獄,但表現良好,2016年提前假釋出獄。出獄隔年,賴男在長安東路吃熱炒,喝了一點酒,還騎車回家,被臨檢檢方抓到,酒測值達0.27毫克,當時被移送法辦,法官判他2月徒刑,併科1萬元罰金。換句話說,假釋期間再犯罪,賴男得回苦牢,服完殘刑。但他不想被關,上訴求翻盤。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賴男所主張的0.27酒測值比法定標準多0.02,酒測器可能有誤差,扣除誤差值就不會違反公共危險罪,並不可信,但指出,賴男喝完酒後原本想要搭火車回家,但因時間太晚沒搭到車,又怕外宿家裡老母親會擔心,才會鋌而走險酒駕回家,這樣的心態與酗酒強行上路者的僥倖心態不同。加上賴男在假釋期間教導弱勢族群打掃,工作認真,照顧年邁父母,可見潔身自愛,對社會有正面影響力。決定改判免刑,不用再回苦牢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