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家火鍋店的張姓老闆,雇用一位15歲女工讀生「小艾」(化名),2016年2月趁對方獨自在儲貨區拿餐具時,竟然從後方「熊抱」被害人,張男食髓知味,幾天後又趁女方獨自玩寵物時,將她帶到休息室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近日依性騷擾防治法將他判刑4月,另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將他判處1年8個月,緩刑5年。
▲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張男2016年2月14日晚間趁小艾獨自一人時,突然從後方環抱對方,藉口對她交代工作後才放開。對於老闆突如其來的舉動,小美當下不知道該怎麼辦,把餐具拿下樓便繼續工作,且礙於張男是老闆,沒有及時揭發他的惡行。
張男「吃豆腐」成功後,食髓知味又在當月22日晚間22點,趁著小艾獨自在2樓逗弄寵物時,再度從後方環抱她,還告訴對方「妳長得很像店裡以前的女員工,那個員工很信任我」,強吻並撫摸胸部,隨後再把她帶到休息室性侵,後來聽到可疑聲響,才命令她穿上衣服,自己則迅速下樓。
事情發生後,小艾開始出現翹課、曠課行為,校方派學校輔導老師輔導後,經過追問之下才知道她遭到老闆性侵,全案才因此曝光,最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將他判刑4月,另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將他判處1年8個月,緩刑5年,支付公庫20萬元,並命令他參加地檢署舉辦的法治教育15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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