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前年與高雄張姓男子在網路邂逅,之後發生關係產下一子,不料,女方事後確指控張男,不顧她產後傷口疼痛,還兩度性侵,張男到案後否認,表示女方說「不要」就停下了,是他不願北上桃園陪女方與孩子才挨告。高雄地院審理發現,女方案發事後曾以line傳寶可夢「抓寶」截圖與感情思念等訊息給張男,不像是遭性侵者的反應,此外,女方與張男無性交意願,隔天卻與另一男子發生性關係,因此判張男無罪。
▲女子告男友性侵,隔天卻又與另一男子發生關係。(圖/示意圖/資料照)
據了解,被告張男於2016年,與家住桃園的女子在網路上認識,兩人進而發生性關係,之後女方懷孕並在7月產下一子。同年8月16日,女方控訴在高雄張男租住處,請張幫忙在會陰傷口擦藥,張男卻不顧她疼痛拒絕,還硬上性侵,翌日清晨又再次強制性侵得逞。高雄地院審理時,張男雖坦承兩度向女友求歡,但表示女友說「不要」他就停止,並表示一開始愛撫對方時,女友沒有很明確拒絕,他才進一步插入。
張男並說,是因孩子認養問題與他不願北上桃園陪女友,兩人感情漸漸疏遠才挨告性侵。合議庭調查發現,原告指控遭張男性侵後的當天,卻又傳寶可夢「抓寶」截圖與感情思念等訊息,以及討論孩子出養問題,2人互動十分正常,不像是遭受性侵者的反應。更讓合議庭意外的是,女方雖指控因傷口疼痛,而與張男無性交意願,但自己確承認隔天還與另一男子發生性行為,全案因此判張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