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與男友同居的女子「小花」,去年1月因小花徹夜未歸,黃姓男友懷疑小花另結新歡,三杯黃湯下肚後與小花爭吵,過程中還拉小花的頭髮撞牆,最後不顧小花的反抗和掙扎,強行脫褲先手指插入後性侵得逞,完事後禁止小花外出,小花曾打電話向好友求救,因她擔心男友發現使用原住民母語求救,結果好友沒聽懂,以為她喝醉,沒即時救援,小花脫困後才控告黃男性侵。
▲小花控訴遭男友性侵與毆打。(圖/示意圖 非當事人 資料畫面)
法院審理時,黃姓男子否認性侵,聲稱「手指不小心插入」、沒有硬上。小花則表示,她當天沒喝酒,意識清楚,黃恐嚇要和她同歸於盡,隨後性侵;再加上小花的女性好友作證,當時接到她電話,因為講原住民語,但聽不懂,事後小花告知當時安全受威脅,不敢用國語求救,才用母語,但她沒聽懂,錯過救援時機。
法官不採信黃姓男子「手指不小心插入」的辯解,認定他先指侵再硬上,判他3年4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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