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審理「W飯店女模命案」,昨天辯論終結。朱家龍等人聲請具保停押,合議庭訊問後認為,朱家龍等人仍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性,今天裁定自4月1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朱家龍被控於民國105年12月2日訂房入住W Hotel 2502號房,邀約友人洪聖晏、蔡逸學舉辦毒品派對,另邀請郭姓被害女子等多名女子參加,並提供大批毒軟糖、毒梅片同歡,最後導致郭女於12月7日因用毒過量身亡。
台北地方法院依藥事法的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判朱家龍、洪聖晏、蔡逸學各10年、10年6月、10年徒刑,另依轉讓偽藥罪判張子奕4年2月徒刑,江哲瑋則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刑9年。
案經上訴二審已於昨天辯論終結,訂5月29日上午10時宣判。由於朱家龍、洪聖晏、江哲瑋、張子奕的羈押期限將於本月16日屆滿,受命法官昨天另就是否繼續羈押訊問朱等4人,今天做出延押裁定。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指出,朱家龍等人所犯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而重罪常伴有逃亡、滅證的高度可能,考量朱家龍不否認他持有外國護照且家境優渥,依客觀社會通念合理判斷,足認朱家龍等人都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羈押原因依然存在,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裁定延長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