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由美國好萊塢引爆的「#Me Too」反性侵性騷運動在全球各地如火如荼的展開,在台灣也出現科技大廠遭到求職者指控性騷擾。究竟上班族在職場上遭遇性騷擾的情況為何?
▲圖/資料照
人力銀行業者今(12)天公布調查發現,過半的上班族(50.7%)曾經遭遇過職場性騷擾,交叉分析性別發現,有6成8女性在職場遭遇過性騷擾,男性則有近2成遭到職場性騷擾。性騷擾的類型以有意的碰觸(67.6%)、言語騷擾(61.5%)比例最高,其次是侮辱、歧視態度與行為(35.5%)、被盯著看(31.5%)以及摟肩摳手(25.6%)。
發生性騷擾的地點以辦公空間(60.6%)最多,排第二的是公開場合(24.7%)第三則是密閉式場所(16.0%)。發生性騷擾的時間場域則以上班時間(65.7%)最多,其次才是下班以後(12.4%)和外出洽公(6.8%)。出手騷擾的人以同事(33.0%)、老闆(22.7%)、直屬主管(14.5%)比例最高。
交叉分析結果發現,對女性伸出狼爪的以同事最多,男性則以直屬主管比例最高。不過卻有4成6的當事人會選擇隱忍。值得注意的是,進一步分析發現,在遭受性騷擾後,(58.3%)的男性會選擇隱忍,比女性(44.4%)選擇隱忍的比例更高。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何啟聖表示,只要讓人感到不舒服或不受歡迎,且有性暗示、性比喻或性意涵的口語或肢體行為,嚴格來說都屬於性騷擾。為防治職場性騷擾的發生,保障受僱者之工作權,勞動部在民國91年發布了「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專章條列性騷擾之防治,並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
對比女性近年來在教育下對於自我保護更有概念,已有過半遭受性騷擾的女性,不願意再隱忍性騷擾事件,反倒是男性,除了因為礙於面子假裝不在乎,再者男性多半肩負家中經濟壓力,在職場遭遇性騷擾,敢怒卻不敢言,只能把怨氣往肚裡吞。
相較於對女性性騷擾的對象以同事最多,看出女性被性騷擾的狀況已經普遍存在工作場域之中,對男性出手性騷擾的卻以直屬主管比例最高,顯示男性上班族,在權力關係不對等的狀況下,比較容易被騷擾。
為了解上班族遭遇職場性騷擾的情況,1111人力銀行設計「職場平權調查」,針對18歲以上求職會員進行網路問卷調查,調查時間2018年3月28日到4月11日,隨機抽樣為1,070份,信心水準95%,正負誤差值3.0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