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36歲的陳姓酒店公關副理,一直對店內兼差坐檯的酒女小恩(化名)頗有好感,遂邀約對方到KTV歡唱,再將小恩灌醉後,帶到摩鐵性侵得逞,陳男完事後只穿1條內褲躺在床上,小恩醒來發現自己雖然衣著完整,仍依稀記得被脫褲硬上,憤而向警方提出告訴。
陳男庭訊時否認性侵,他認為小恩未達酒醉意識不清之程度,當時兩人都喝了一些酒,自然而然發生性行為,當時他還問:「可以嗎?」,小恩並未拒絕,因此他絕非硬上,而是兩情相悅。
小恩同事則證稱,陳男曾多次提及,小恩是他喜歡的類型,甚至表示:「我哈她很久了!」,而且事發後小恩情緒低落,還曾質問陳男:「為何要這樣對我?」,另外,陳男友人亦證稱,他曾居中協調雙方和解事宜,法官認為,陳男趁女下屬酒醉硬上,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
▲小恩醒來後發現自己衣著完整,卻依稀記得被脫褲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