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6年前跟網友們相約台北市某旅館開趴,玩到隔天凌晨,見其中一名女網友喝醉昏睡,竟偷親人家還撫摸胸部,結果被突然驚醒的女網友推開;由於黃男認罪,答應賠10萬元,其中5萬應女網友要求捐助花蓮賑災,台北地院考量黃男已生贖罪、悔悟之心,今(13)日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12年11月17日傍晚6時許,與多名網友到旅館開趴,玩到晚間9時許,其中一名女網友因不勝酒力先行休息,翌日凌晨,黃男見女網友已酒醉沉睡,竟偷親還伸狼爪撫摸胸部,女網友突然驚醒將人推開,黃男才停止猥褻。4年半後,女網友對黃男提出強制性交未遂告訴。
黃男到案供稱,只有親吻、撫摸,被拒絕後立刻停止,不記得有強脫內褲,試圖性侵或要求口交等情節。
法院依據通訊軟體、證人證詞,認為女網友案發時沒有呼救,還選擇繼續留在旅館,又事隔4年半才提告,顯與常情不符,又無其他證據證明黃男性侵未遂,又審酌黃男與女網友談好以10萬元和解,其中5萬元應女網友要求要捐助花蓮震災,其餘5萬元則可以分期付款方式付給她,雙方達成協議;另外,黃男開庭時表示,願立書道歉,請法院將信轉寄女網友,已生贖罪、悔悟之心,加上女網友對緩刑沒意見,因強制猥褻罪判9月,並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黃男趁著女網友爛醉昏睡時,偷親偷摸。(開趴示意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