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前女友擁新歡!他一怒之下踩油門撞飛2人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4歲的連姓男子,因不滿楊姓前女友另交李姓男友,3年前竟想開車強押2人上山同歸於盡,但因埋伏時目睹2人親密摟抱,於是直接踩油門加速撞飛2人,所幸一旁機車減緩衝擊力,才倖免於難。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連男6年2月徒刑,但上訴後,高院認為當時連男只想「撞殘」2人,今改依重傷害未遂罪輕判4年徒刑,仍可上訴。

無照疲勞駕駛釀禍 衝撞對向2車後落跑

▲連男因嫉妒開車衝撞前女友及新歡。(圖/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據了解,連男因得知楊女與他分手後另結新歡,2015年12月21日,找了一名高姓男子當幫手,約定開車一起強押楊女和李男上山。連男租車載高男埋伏楊女在新北市中和區的住處外,當晚11時許,他見楊女搭李男的機車回家,道別時2人親密摟抱,連男竟怒踩油門朝2人撞去,幸好路邊停放的成排機車緩衝,因此2人雖在混亂中被撞飛,但僅受輕傷。

連男與高男下車,先把困在機車底下的李男拖進車內,還用預先購買的扳手痛毆上半身,連男轉頭瞄到楊女從機車與汽車之間夾縫掙脫,連匆忙下車企圖將楊女拉進車裡。李男見狀,立即甩開高男奔出車外,奮力阻擋連男攻擊楊女。正當雙方難分難解之際,楊母聽見女兒呼救,跑下樓即刻救援,連男連忙叫高男上車一起逃離,事後被警方先後逮捕送辦。

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連男6年2月徒刑,另將連、高押人舉動強制罪各判刑6月、3月,此部分得易科罰金各18萬元、9萬元。連男一度以「家中兩隻狗生重病」為由請求交保,同時照顧年邁奶奶盡孝道,但因他在檢方偵辦甚至法院審理期間,曾逃亡被通緝才到案,因此沒准許交保。全案上訴高院後,連男否認意圖撞死楊女2人,法官指監視畫面勘驗結果顯示,連男衝撞楊女2人後,並無持續踩油門加速情形。

且當時連男的車內只有一支扳手,並無其他刀械凶器,高院法官認為,連男當時應只想撞殘楊女2人,但不該僅為感情問題就開車撞人,據此將連男此部分犯行,從殺人未遂罪,改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刑4年。高院另將高男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無罪部分,改依傷害罪判拘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連同維持2人一審所判的強制罪刑責,均就此定讞,連男所涉重傷害未遂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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