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44歲的朱姓恐怖情人,不滿約40歲的女友分手後避不見面,去年7月開始傳送恐嚇簡訊,暗示要開槍讓她死,強逼女友現身後,將人載回家性侵、強拍裸照,事後拿裸照威脅說要PO上網「讓妳點閱率破萬」,壓垮女友的最後一根稻草是,恐怖情人竟將裸照貼在她母親家附近,女友只能報警。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強制性交、恐嚇、誹謗、妨害秘密等罪起訴恐怖情人。
▲恐怖情人恐嚇女友,將上傳女友裸照「讓妳點閱率破萬」。(示意圖/資料照片)
起訴書指出,朱男的女友認為,朱男脾氣暴躁、偏激,2016年底提出分手後,被朱男認為另結新歡,加上她從2017年7月起就避不見面。朱男竟連2天傳送「我會讓你先死、真正的報復明天開始」等恐嚇訊息到女友的通訊軟體,揚言要對女友開槍,女友只好現身,結果被朱男載回家兩度性侵得逞,還被拍下裸照。朱男自7月底至8月底,多次傳送裸照給女友,恫稱「可以封鎖我…我會讓妳點閱率破萬」、「我會傳很勁爆的照片上去色情網站」、「如果你的身體被別的男生碰過,我會讓你過的生不如死」,甚至將裸照張貼在女友母親家附近。女友不堪騷擾,決定報警。
朱男到案後,坦承傳恐嚇訊息、散布照片,但否認性侵及強拍裸照,辯稱是合意性交,女友有同意拍攝裸照,檢方不採信辯詞,依涉犯強制性交、妨害秘密、恐嚇、誹謗等罪嫌起訴。
▲恐怖情人分手後,不斷傳送恐嚇簡訊給女友。(示意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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