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52歲黃姓恐怖情人,不滿女友提分手,不但要討回兩人交往時的花費,還放話「我要讓妳出事」,強行把前女友抓回住家痛毆,接著性侵、逼迫口交,事後女方報警,他還落跑遭通緝,新北地院今(25)日依強制性交、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黃男3年10月徒刑。
▲黃男不滿被提分手,毆打、性侵對方還勒索18萬。(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14年3月,黃男無法接受女友提分手,竟打電話恐嚇對方,「我要讓你出事,讓你好看」,說要討回兩人交往時的所有花費18萬元,接著黃男還到前女友公司堵人,女子怕出事,只好乖乖上車,沒想到卻是噩夢的開始。
黃男將前女友載回三重住處後,像是發了瘋一樣,情緒失控,抓著她的頭髮去撞牆壁,再把壓她在地板上,強行脫掉衣褲性侵得逞,還逼迫對方幫他口交,甚至語帶威脅,「妳不給我18萬,我要讓妳出事,不要以為我不敢。」女子離開黃男住處後,馬上報警處理。
兩人原本達成和解,黃男答應要賠償女方50萬元,不過每次要付錢時,黃男都有各種理由推託,甚至還一度逃亡被通緝,法官認為,黃男種種行為可惡至極,最後依強制性交、恐嚇取財未遂罪,判黃男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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