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台灣籍女性去年11月從台灣搭機抵日本北海道函館機場時,被查獲將金塊藏在胸罩內企圖走私,遭到起訴。函館地方法院今(26)日首度審理此案,檢方對3人分別求刑一年並沒收金塊。
▲3名台女將黃金藏在胸罩內走私日本,遭查獲後,被當地檢方求刑1年。(圖/翻攝自UHB)
日本共同社報導,47歲的台灣籍女性邱淑芬與她兩個女兒將市值約5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400萬元)的黃金藏在胸罩內,在函館機場被查獲。3人因違反日本的關稅法、消費稅法等罪遭起訴,今天函館地方法院(法官橋本健)首度審理此案,3人對遭訴內容坦承不諱。
檢方對這3人求刑一年並沒收金塊。辯護律師表示,3人只是扮演運送金塊的角色,請求緩刑。法院將在5月16日做出判決。
檢方表示,3人從友人介紹的男子得到前往日本的旅費及每人平均新台幣2萬元的酬勞運黃金,事前還在胸罩內放進與黃金同樣重的硬塊物練習走路,避免屆時穿戴黃金胸罩時走起路來顯得不自然。
被告邱淑芬被詢問時流淚說:「把女兒都捲了進來,感到很後悔。」
起訴狀指出,3人於去年11月11日從台灣的桃園機場搭機抵達函館機場時,分別將兩個加工成胸墊的金塊(直徑約11公分、重約1.75公斤)放進縫在胸罩內的小袋子。企圖闖關的金塊總重10.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