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歌手溫嵐與前東家太陽娛樂爆合約糾紛,遭控違約私接演出,不過溫嵐透過所屬經紀公司表示,與太陽娛樂合作期間對方已經發生違約情況,雙方以無互信。雙方互控違約,歷時一年如今結果出爐,太陽娛樂控訴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當時太陽娛樂發出聲明指控,溫嵐合約尚未履行完畢,日前卻逕自寄存證信函並向媒體宣告與太陽娛樂沒有合作關係,且違約在台灣及大陸私接演出。
溫嵐透過所屬經紀公司回應,表示在與台灣太陽娛樂合作期間,對方發生違約狀況,雙方已無互信,為了避免影響藝人演藝生涯發展,不得已終止合約。且嵐圖娛樂公司強調,日前已請法律顧問寄存證信函終止合約,太陽娛樂所指控的演藝活動是在合約終止後才進行,並無任何違約之事。
雙方因合約糾紛鬧上法庭,歷時一年,如今宣判結果出爐,太陽娛樂的指控遭地方法院駁回,目前本案尚未確定,仍可上訴。
▲圖/翻攝畫面
太陽娛樂聲明全文:
太陽娛樂於2015年底與温嵐簽立經紀及唱片合約,合約尚未履行完畢,温嵐便逕自透過嵐圖公司寄發存證信函以及向媒體散播不實言論,宣稱與太陽娛樂已無合約關係,也違約接洽台灣及內地演出,無視雙方合約約定和所應承擔之法律責任與義務。
太陽娛樂於2017年2月正式向温嵐提起訴訟,歷時一年,台北地方法院於4月27日(五)宣判駁回太陽娛樂之訴,但本件尚未確定,仍可上訴。太陽娛樂將提起上訴,為爭取合約正義及維護商譽繼續努力。
訴訟過程,太陽娛樂秉持誠實、公開精神,提供所有相關事證,佐證太陽娛樂於合約期間並無任何違法及不利藝人情事。對於今日的判決結果甚表遺憾,但太陽娛樂仍將秉持對娛樂圈的使命,除了持續投資、培植演藝圈有才華的音樂人外,亦跨足演唱會製作及電影投資娛樂事業版圖,希望能夠打造出更多優秀的作品以回饋社會大眾。
台灣太陽娛樂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