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27)日針對「三中案」發布第12篇新聞稿,針對前總統馬英九行使緘默權,表示全然尊重馬前總統的攻防決定與訴訟權利。
▲「三中案」馬英九再度行使緘默權。(圖/中央社)
馬英九是在25日接受北檢第2度傳訊時,首度行使緘默權,今日出庭以本案偵查程序合法性的疑慮還沒有釐清為由,再度行使緘默權。北檢25日針對馬英九首度行使緘默權發布新聞稿,指出「馬前總統身為國家前元首,又曾身兼百年歷史國民黨黨主席,地位崇隆,歷經3小時30分之訊問居然均緘默不答,本署深感遺憾。」
北檢今日新聞稿則表示,檢察官盡調查及澄清事實的職責,提供證據供馬英九說明,給予辯明犯罪嫌疑的機會,「惟馬前總統均一律保持緘默,經本署翔實載明筆錄,全然尊重馬前總統之攻防決定與訴訟權利。」
北檢前日的新聞稿還提到,馬英九對檢察官的問題避而不答,卻聲明「從不畏戰」,將檢察官職責曲解成毀滅人格、名譽的戰爭,批馬身為法律專業人士,竟不正當行使法律上訴訟防禦權,對國民做出不良示範。
針對不良示範一詞,北檢今日解釋,尊重馬英九保持緘默,但他偵訊後立即於庭外發言「從不畏戰」,曲解本案是毀滅人格名譽的戰爭,訴訟上、訴訟外差異作為,實在是令人驚愕的舉措,確實是對國民不良法治示範。
北檢表示,有心人士故意混淆視聽,扭曲北檢聲明是在批評馬英九「行使緘默權,是對國人作出不良示範」,北檢至感遺憾。北檢重申,偵辦此案於法有據,並無馬英九所指難期公正客觀的疑慮,馬英九從今日檢察官再提出的51個問題、再提示的22項證據,應可充分了解北檢確實基於案情需要才傳訊,絕非輕率發動偵查權。
國民黨過去遭檢舉賤賣旗下中影、中廣和中視,民國103年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以「查無不法事證」宣布全案偵結,北檢去年重啟調查,迄今已三度傳訊馬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