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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為30元…認明信片「有瑕疵」 女來回2趟狂盧退貨

記者吳軒彤/高雄報導

為了30元明信片,真的有必要嗎?一名女子日前買了30元的明信片,隔了一個多禮拜後覺得商品有瑕疵,拿回店裡退貨,卻因為過了7天退貨期限,且明信片看不出有瑕疵,被店員拒絕,因而在店裡和店員大吵一架。

女顧客:「我可以換貨嗎,明明這東西我不要了,這東西有問題,我不要了我難道不能換嗎?」

▲女顧客直指商品有問題。(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店員:「可是它不在瑕疵的範圍內啊。」

女顧客:「我認為他有瑕疵就對啦,妳們就是要我一直買單這30塊,為了30塊這樣欺負我。」

穿著粉色衣服的女子在店裡不斷和店員爭論,要退掉30元的明信片,店員因為過了7天退貨期限,拒絕要求,但女子不肯罷休,還質疑店員請來保全,是聯合起來在欺負她。

女顧客:「打狗要看主人,妳小心一點,做生意以和為貴啦。」

▲女顧客怒嗆店員。(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店員:「小姐妳不用那麼生氣,我們從頭到尾都沒有……」

女顧客:「妳就是沒有辦法,知道我沒有關係,打狗要看主人,做生意以和為貴。」

店員:「妳要不要聽我說嘛?」

女顧客:「好。」

店員:「妳不要那麼激動,從來都沒有說妳怎麼樣。」

女顧客:「剛剛找保全來就是要針對我。」

店員:「保全沒有要針對妳。」

原來只要買這30元的明信片就會送旅展門票,但明信片沒有瑕疵,旅展也已經結束,女子才拿明信片上門,讓店員質疑女子根本就是為了旅展門票才買明信片的。但明信片才30元,女子卻來回跑了2趟到店家要求退貨,一直到最後女子妥協,用其他的等價商品來換。

▲女顧客最終接受換貨。(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但明信片才30元,女子卻來回跑了2趟,車程花了2.5個小時,最後還沒退到錢,也讓人覺得,真的有必要嗎?(整理:實習編輯林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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