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平鎮廠遭勒令停工,發言人蕭公彥表示,P2及P3廠已於火災中受損停工,影響月營收3億元,P1及P5廠部分停工面積在2%以下,且時間極短,未造成生產影響。
敬鵬平鎮廠4月28日大火造成重大傷亡,桃園市環保局進行後續環境污染監測,對於附近地區造成重大的空氣及水體污染,認定情節重大,且為重大工安事故,依相關法規將敬鵬平鎮廠勒令停工,並予以重罰。
敬鵬今(1)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由蕭公彥出面說明停工事宜。蕭公彥表示,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分別於4月29日及4月30日開出3張罰單;3張罰單都針對消防廢水未妥善處理,非針對工廠生產的廢水。
依處罰條款,裁罰金額將為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蕭公彥說,最後裁定金額的公文尚未收到,不知實際處罰金額,待收到公文後,將會公告於重大訊息中;這些罰單中並無指示停工事宜。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4月30日前往平鎮廠區檢查,因P2及P3廠已無法生產,直接勒令停工,蕭公彥表示,P1及P5廠有小面積部分遭到停工處置。
蕭公彥指出,P5廠化學倉缺少洩漏偵測器,裁定停止作業,但已於4月30日下午改善複查後恢復作業。
P1廠化學倉減少洩漏偵測器及內層前處理線待填加藥水超標,也裁定停止作業,蕭公彥表示,5月1日上午已改善複查,目前已恢復作業。
蕭公彥指出,P1及P5部分停工面積在2%以下,且時間極短,並未造成生產上的影響,停工處分附帶有罰款,最後裁定金額的公文也尚未收到,不知實際處罰金額。
蕭公彥說,P2及P3廠已於火災中受損停工,估計影響月營收約3億元。他表示,待P2及P3廠情勢穩定後,還需進行火場鑑定,估計還要1至2個月時間,才能展開後續評估作業。
蕭公彥指出,目前正實施應變計畫,將以桃園廠區、平鎮廠區P1及P5廠、中國大陸廠區及泰國廠區的產能,支援停工的P2及P3廠,以期對生產、業務及客戶的影響降到最低。
▲敬鵬大火敬遭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