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40位教授兼獨董有疑慮?金管會將全面清查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聘任案,也引發「教授兼獨董」適法性爭議。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3)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管中閔選任獨董後,還沒取得校方同意前,不應該執行獨董職務。不過,前金管會主委、藍委曾銘宗卻質疑,就任後卻不善盡獨董職務,若因此影響公司治理而被股東提告,怎麼辦?對此,顧不斷重申,管兼職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獲台大同意後才能執行職務。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變更議程,邀金管會、經濟部及教育部說明管中閔教授選任台灣大獨董適法性,及出席薪酬委員會有無利益迴避疑義。顧立雄說,依照《證交法》,管中閔當選獨董沒有疑義,但他認為,問題應在於管2017年6月14日就任獨董,直到10月2日才取得台大函復同意,未取得校方同意的過程中,管中閔不應參與董事會、執行獨董職務,因會造成董事會決議效力的問題,影響公司治理。

▲拔管風波不斷,衍生台大教授兼獨董的行政申請程序有問題。(圖/中央社)

不過,藍委曾銘宗指出,依相關規定,管中閔6月14日當選獨董後當然就任,若無法就任,可能出現法定空窗期,此時該公司若發生重大掏空案,獨董要不要負責?股東若因此控告獨董未執行職務,誰負責?對此,顧立雄不斷重申,管中閔為專任教授,優先應依循「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經校方同意才可兼任獨董。

曾銘宗再反駁,先取得校長簽名核准後,再事後發函追認,這是台大行政申請程序的慣例,台大尚有140名教授兼任獨董都有相同情況,「你要不要查?」時力立委徐永明也說,台大除了管中閔有此問題,還有2名教授兼任獨董也是採「先上車、後補票」,幾乎都有3個月空檔,管不是個案,應都要釐清。對此,顧立雄答詢表示會展開調查。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則質疑,這情況是教授便宜行事,還是台大行政拖延?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說,雙方都有責任,過去也有發生過學校尚未發文同意、教授就去擔任獨董,但沒被撤銷獨董的個案,「若被撤銷就會產生疑義」,未來教育部會檢討相關兼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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