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犯罪案件常見兩岸駐外人員搶嫌犯的戲碼,外界質疑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停擺。警政署刑事局今(6)日澄清說明,兩岸共打仍保持互動,持續交換情資、合作偵辦。
▲國際犯罪案常見兩岸駐外人員搶嫌犯的戲碼。(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翻攝畫面)
菲律賓與中國大陸警方在2010年12月合作破獲一起電信詐欺案,兩岸嫌犯在菲國馬尼拉落網,中國大陸公安於2011年2月將14名台嫌由馬尼拉押解至對岸,掀起兩岸搶人大戰戲碼,持續上演迄今。
這也讓各界質疑自2009年簽署生效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是否有所變化或停擺。
刑事局今天說明,在執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相關事項,都是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和中國大陸進行犯罪情資交換、案件協查,以及合作偵辦、業務交流和人員遣返。
同時,在法務部授權下執行重要訊息通知、通報。
刑事局表示,兩岸共打的各項業務在現階段雖較為遲滯,但雙方仍保持互動,包括毒品及詐欺犯罪等重大犯罪個案合作,兩岸警方仍持續交換情資、合作偵辦。
針對外傳菲律賓宿霧日前查獲電信詐欺機房,卻因無中國大陸事證導致22名台嫌交保一事。刑事局指出,經查局內近期並無自菲國遣返詐騙機房成員返台情事。
刑事局也指出,關於昨天宣布破獲從香港海運來台的貨櫃內起出109把槍械和上萬發子彈的走私軍火案,目前偵查尚未發現與中國大陸有關,所以並未函發中國大陸協查及合作偵辦,各界無需多加揣測。
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法務部指導下,刑事局說,未來將持續積極與中國大陸溝通協調,加強兩岸共同合作打擊犯罪,以落實協議執行精神,保障人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