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撿骨」是台灣習俗之一,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原將母親安葬在金寶山,他特地請人「看日子」要撿骨遷葬,沒想到母親墓穴上的大理石蓋板竟在前一天被金寶山的人員破壞,影響了遷葬的吉時,讓他憤而提告。
▲李姓男子決定將母親遷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姓男子原將母親安葬在新北市金山區的墓園,但後來他打算在原地改建,因此請人慎重地「看日子」,決定2015年3月21日要將母親撿骨遷葬。沒想到當天到場時,母親墓穴上方的大理石蓋板竟遭人破壞,詢問後才得知是金寶山人員前一天派人破壞蓋板,李男氣得向金寶山提告求償28萬元財損與124萬元精神撫慰金。對此,李男認為當天墓穴被打開時沒有子女祭拜,而且當天的日子忌諱動土,金寶山的行為造成家屬的極大精神傷害。
不過金寶山強調,在李姓男子提出改建申請時,劉姓員工就已經告知他會在前一天開啟墓穴,墓穴上方的大理石蓋板經過30多年的歲月也已經嚴重風化,就算他要改建也沒有使用該物品的必要。除此,大理石蓋板下的水泥蓋板若當天再動,需要4到5個小時,可能會耽誤到撿骨時辰。不僅如此,金寶山也強調,打開墓穴為「破土」並不是「動土」,當天僅忌諱「動土」而不忌諱「破土」,且打開時都會派專人祭拜,因此並沒有妨害習俗。
▲許多人做事會慎重「看日子」。(示意圖/翻攝自新浪星座算命網)
法官認為,金寶山雖強調有提前告知,卻未能提出積極證據,證明李男同意提前開穴,應該要負責賠償損害。在考量大理石蓋板的殘餘價值、經濟效用等情況後,判金寶山須賠償2萬元。此外,因傳統民情注重慎終追遠,因此金寶山擅自開墓的行為已經侵害李男對母親墓穴的決定自由權,應另外賠償他與另外2名親屬每人各3萬元的精神損失。
對此,金寶山公司受訪時稱不清楚案件內容,倘若屬實也是公司與客戶之間的糾紛,會再進行協調,目前暫不發表任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