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38歲的李姓男子,先前向王姓友人誆稱,兩人可合夥販售海洛因牟利,邀請對方出資150萬元,孰料,李男拿出麵粉虛晃一招,再胡扯買方不滿意品質,最後將假毒品丟棄,藉此私吞王男150萬元,王男事後越想越不對,遂決定報警處理,李男只好坦承自己演很大,並吐出贓款45萬元,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李男4月徒刑。
據了解,去年4月間,李男明知自己並無管道取得海洛因,卻在無意間發現王姓友人手頭寬裕,又想靠著販毒海撈一筆,他便提議王男只要出資150萬元,自己則是加碼200萬元,然後全部拿去購買海洛因,轉賣就能翻倍賺大錢!
當時王男十分心動,卻一直沒拿出半毛錢,直到同年5月5日,李男告知他已取得1批海洛因,兩人便約在某汽車旅館碰面,李男拿出裝著麵粉的包裹,先在王男面前虛晃一招,再催促對方:「這是入股的最後機會!」,王男便信以為真,提領150萬元交給李男。
李男接著表示,他要外出交款給賣家,要求王男在摩鐵等候,然後拿著150萬元往外走,李男再回來時表示,現在就等找到賣家;兩人原先在摩鐵休息,不久後李男便佯稱,台北有買家想看貨,兩人一同驅車北上,並投宿林森北路的摩鐵,李男演戲做足全套,又誆稱他擔心對方是警察,由他1人出面交易即可。
李男晃了一圈後返回摩鐵,垂頭喪氣表示:「對方不滿意品質,還說大部分是麵粉!」,隔天兩人開車回台中時,一路上均沉默無語,李男為了打破尷尬氣氛,還生氣表示:「我要將這包毒品拿去埋掉!」,卻連埋毒過程也不讓王男觀看;事後王男越想越不對,同年8月決定報警處理,李男應訊時坦承犯行,還說這一切全是他自導自演,贓款也花到剩下45萬元,法官遂依詐欺罪判他4月徒刑。
▲李男拿麵粉假裝海洛因誘王男投資15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