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惟崧/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駕駛人若拒檢逃逸,罰則將由現行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提高到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並吊扣駕照6個月;針對5年內累犯者,直接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酒駕刑責加重,過去不少民眾反而為了規避而拒檢逃逸,卻反而造成不必要的意外傷亡,造成員警與無辜民眾的生命安全。根據統計,去年就有十五名員警被逃逸車輛波及或追逐時造成傷亡。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表示,根據統計,每年仍然有1萬件的拒檢逃逸案件發生。如去年7月,高雄發生一起拒檢逃逸案件,造成員警重傷、2016年4月抵桃園一名駕駛拒檢逃逸,導致一名女童重傷死亡,這些案件都時有所聞。
▲根據統計,台灣每年仍有近1萬件違規駕駛拒檢逃逸,造成員警與民眾生命安全。(圖/資料照)
賴瑞隆說,現行拒檢逃逸的罰鍰,相較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罰鍰,是相對輕微,包括未領取牌照行駛,罰3000至10800、蛇行超速罰2000至2萬4000元不等,而這也導致違規駕駛人選擇逃逸,若停下來受檢,處罰反而比逃逸來得更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條文修正草案三讀後,拒檢逃逸罰則將拉高至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並吊扣駕照駕照6個月;針對5年內累犯者,直接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賴瑞隆說,盼透過加重刑責,遏阻違規駕駛人拒檢逃逸,也降低第一線執勤員警的安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