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實在好驚悚!台中某間旅館去年4月間,員工在整理房間時,赫然發現房內的廁所馬桶裡,疑似有一具嬰兒遺體泡在水裡,造成馬桶阻塞,讓員工嚇得當場報警處理。經警方調查,追查到一名39歲劉姓女子,她涉嫌產下男嬰讓他掉進馬桶內造成死亡,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劉女雖患有思覺失調症,但應知道自己生產,卻讓嬰兒掉進馬桶未立即救治,今依母殺嬰兒罪判處3月徒刑,緩刑兩年。
▲員工清理房間時驚見嬰兒遺體。(圖/資料照)
據了解,劉女於去年4月26日凌晨入旅館,隔天下午退房之後,員工進到該房清理時發現,地板、床上與廁所、馬桶到處都是血跡,且馬桶裡疑似有異物塞住,仔細一看發現像是嬰兒遺體。法醫解剖時從嬰兒身高、體重、頭圍,判斷該男嬰約在36周左右產下,並鑑定身體器官沒有發現造成足以死亡的異常病變,判斷男嬰出生時為活體,因浸泡到馬桶水裡而窒息死亡。劉女坦承當天入住旅館,但卻只有在旅館內上廁所,否認殺嬰犯行。
法官認為,劉女褪去沾有血跡的內褲和長褲留在廁所地板,產後還知道處理身上血跡,讓身體保持乾淨離開,可見知道自己生產事實;且她有足夠時間移動身軀,或以預防措施防止男嬰產後掉進馬桶卻無制止,也未立即將男嬰撈出或救治,導致嬰兒窒息而死亡,認定被告故意殺害男嬰。法官又審酌劉女雖患有思覺失調症,但並非毫無辨識能力,判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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