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說好的補償金呢?一名陳姓女子被陳姓男子搞大肚子,和陳男協議拿掉小孩,並簽和解書,男方允諾要賠20萬給陳女,但卻不了了之,陳女氣不過,到對方住處附近貼滿「搞女人、大騙子」等大字報,陳男反告她加重誹謗罪。
▲陳男搞大陳女肚子,兩人因賠償金鬧上法院。(圖/pixabay)
9年前,陳女未婚懷孕,和男友協議拿掉孩子,但陳男需支付20萬元給陳女作為補償,男方事後一直躲避,引起陳女不滿,找來姚男幫她討錢,去年11月,陳男位在新北市住處附近的牆面,突然出現兩人當年簽的調解書,上頭還寫著「搞女人、大騙子、騙錢、左右鄉親評評理」等語。
陳男看到後相當氣憤,對陳女、姚男提告加重誹謗,開庭時,陳女坦承找人幫忙討債,但不知道姚男用什麼方式;姚男則表示陳女向他承諾,要到20萬元會分他一半。最後兩人達成協議,陳男把補償金砍價到8萬元,付清後陳女也撤告,檢方因此對陳女、姚男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