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不少民眾向警政署反應,曾遇過檢舉達人為了拿檢舉獎金,在短時間內被惡意多次檢舉同一項交通違規情況,甚至曾有民眾在5天內就收到34張罰單。對此,立委葉宜津昨(14)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鄭重要求警政署不要成為交通違規惡意檢舉者的幫凶。
▲惡意檢舉交通違規者,未來警方將不受理。(示意圖/資料照片)
根據《聯合報》報導,葉宜津表示,監察院調查後發現近三年,警政署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開單率7到8成,其中經民眾申訴後無效的罰單卻高達7萬多件,代表警政署對檢舉違規案件的規定沒做到品質控管。警政署交通組長黃勢清表示,去年9月已發布公文,要求員警若遇民眾連續檢舉同項違規只能舉發一次。對此,葉宜津認為發公文作用不大,應強化考核開單的品質。
黃勢清表示,對於處理民眾檢舉案件有不當的員警將予以處罰,警政署也會要求各縣市警用電腦全面升級,讓系統能自動偵測同一車、同一地點的民眾檢舉。至於要求檢舉人提供身分證字號等個資才受理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案,雖能有效嚇阻惡意檢舉,但修正案被許多民眾反對,因此至今仍未實施,對此會再和警政署開會討論,找出更好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