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正妹要從原公司離職,豈料直屬上司覬覦她的美色已久,趁機藉口要辦歡送會,將她約出去喝酒,灌醉後帶到飯店房內喇舌、上下其手,小芬驚醒後拼命掙脫逃離,事後提告;林男應訊時否認,卻遭另名女同事及監視器戳破謊言,法院依法判他8個月徒刑,並須賠償60萬元。
▲林男藉口小芬離職,利用歡送會將她灌醉後撿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正妹小芬本來在台北一間公司上班,三年前她欲離職時,直屬的林姓上司提議辦聚餐幫她歡送,她以為長官熱情,就答應了下來,但席間她被灌醉,由林男攙扶回公司嘔吐後便失去意識,林男向其他同事謊稱要送小芬回家,但卻將她帶到飯店內猥褻。
事發當時,小芬驚醒發現上司竟是狼,逃到浴室反鎖後向男友及警方求救,事後也提出告訴。林男應訊時一開始否認犯行,但另名女同事作證指出,歡送會後有打電話詢問小芬為何還沒回家,林男當時回應「塞車中」,且警方調閱飯店監視器,發現小芬進入時已醉到不省人事,認定林男觸犯乘機猥褻罪,以法將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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